文物商店注册条件 文物商店申请设立流程
文物商店保管与销售条例:
1、文物古迹将安全科学管理放在首位。努力改善仓储条件,采取有效措施,做好防火,防盗,防腐,防尘螨等工作。定期检查文物仓库的安全防护设施。
2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制度,认真落实文物出入境手续,做好登记备案制度,保持帐目一致。所有珍贵的文物都必须在安全的地方得到保护。文物清单应定期计算
3、仓储管理人员后续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,应当要求两人以上进入仓库,与仓库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。
4、商店经营的文物产品,应当经国家文物局评定,并附有漆器标识。价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统一规定。为了清楚地标明价格,没有承诺。
5、收集和材料提供给博物馆(机构)和科研部门,收费必须低于市场价格,一般必要的驾驶费加上必要的驾驶费。
6、店员应穿得好,体面,体面,注重礼貌和礼貌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。
7、文物商店必须接受外国纪律严格遵守外交学科,热情友好,不谦虚;另一方面,他们不应歧视国内客户。要严格执行国家货币管理规定,严禁进行仲裁和逃避。
文物商店的设立应符合下列条件:
(1)应有200万注册资本人民币元以上。注册资本是企业依法确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产总额。它是公司从事日常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,是公司与其他经济实体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时偿还债务的财产担保。文物商店是一家从事文物购买和销售的企业,文物属于特殊商品。一般价格相对较高。因此,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注册资本为200万元;
(2)应有超过5人在中级或以上取得专业及技术职位。根据文化部第二部分《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试行条例》,1986年3月30日由中央改革领导小组提出,文物专业技术职务分为研究型图书馆员和副研究所;
(3)文物保护的场所,设施和技术条件,必须满足条件;
(4)法律,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所需材料:
申请报告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司名称,验资报告,公司章程,员工职称证书,营业地点地址等资料法律法规规定。
代理设立:文物商店、文物拍卖、文物鉴定、寄卖行等各类特殊企业。
另有~~ 各类企业资源转让,公司干净,没有债务问题。